比賽不只是分勝負:深度解析評比型與競技型賽制的隱藏邏輯

一般而言,才藝競賽可以大致上分成「評比型」和「競技型」。

「評比型」指的是透過人為評比的方式,將選手的表現轉換成分數,再依分數高低排出名次。
像是繪畫、歌唱和體操……等等,就屬於是「評比型」的才藝競賽。
「競技型」指的是透過人為競賽的方式,用汰弱留強的規則給參賽選手進行排名。
像是棋類、拳擊和田徑……等等,就屬於是「競技型」的才藝競賽。

我個人之所以比較不喜歡評比型競賽,肇因於人為評比的方式,很難避免評審個人的主觀意識﹙如內定或偏好﹚,導致比賽的公平性備受爭議。
就好比說是文學獎或電影之類的獎項,每個評審都不是完美中立的聖人,難免會有風格或其他難以察覺的偏好。即使評比的結果是用投票表決的手段,把各種可能的偏見給平衡掉,依然沒有人能保證,如果把所有評審全部換掉,同一批作品重新評比一次,最後的名次還能跟前幾次大同小異。

除了評審濾鏡以外,部分體育性質的評比型競賽,是以一個選手演示完畢後,才換另外一個選手上場。這種一個接一個讓評審依序評分的方式,如果參賽選手人數眾多的話,既容易讓評審產生審美疲勞,也明顯缺乏科學性。
我認為真正具有科學性評判的方式,應該是把所有參賽者的表現逐一錄起來後,同時攤開在評審的面前,讓評審透過重點反覆播放的方式,才能有效比較出各選手之間的細微差異。

當然,「評比型」競賽也不是完全沒有優點。有了評審的主觀偏好,部分非主流風格也有機會被看見,讓「藝術」不會只有一個標準答案。
若完全排除主觀偏好,藝術可能會陷入機械化的指標競爭,失去突破傳統的可能性。

競技型比賽顧名思義,就是透過競技的方式分出勝負的比賽。與評比型競賽相較之下,少了評審濾鏡和其他偏見的汙染,贏的人贏得理所當然,輸的人也輸得無話可說。
我在【參加比賽,是「暴力解鎖」一門技藝的最快捷徑】這篇文章裡也提到,報名競技型比賽之所以能極速提升一個人的水平,有三個積極性的原因︰

一、報名比賽後引發的「承諾感」,會提高選手訓練的積極性

二、比賽提供了多樣化的對手與情境,能有效強迫選手脫離「舒適區」而進入「學習區」

三、在比賽中碰到高水平的選手,給選手提供了具體的、可效仿的標準和願景。

也許有人會說,競技型比賽雖然公平、沒有評審濾鏡,但對於心理素質尚未建立的初學者來說,那種「贏者全拿」的暴力性,會直接撞擊到他們的自我價值感。

關於這點,我認為只要有人適時地提供選手心情上的援助,對他們而言會是一個成長的契機。
我在【如何讓孩子在輸棋中成長?】這篇文章裡也提到,競技型比賽的選手若能把失敗視為可學習的機會,並從中培養出成長型心態,將促進持久的動機與創造力。
總結來說,評比型比賽雖有主觀偏好,但能彰顯文化、風格與創新,對藝術進步不可或缺。
競技型比賽提供明確勝負與挑戰感,是技藝快速提升的催化劑,但給參與者提供的心理壓力較大,需要介入一定程度的心態調適。
有些比賽是「比誰跑得快」,有些比賽「比誰畫得比較有美感」。
跑步可以用秒數決定,畫畫則需要評審來看、來感覺。
評審不是機器,所以一定有喜好,但也正因為這樣,才造就了世界的多元風格。
不管你喜歡的是評比型才藝或是競技型才藝,我都鼓勵你去報名該項才藝的檢定或比賽。

因為比賽真正能帶給你的,是心理的磨練、眼界的提升與成長的機會,這些都不是閉門造車可以做得到的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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